旅游景区服务信息指示基本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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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景区应根据不同情况,科学合理地设置游览指示标志和各类信息符号标志。各主要通道、叉路口应在适当的位置设置引导标牌;各游乐项目的入口处,应在显著的位置设置该项目的《游乐规则》;所有景物景观应设置说明牌,方便游客参观游览。 2.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设置安全标志标牌,室内项目要有醒目的入、出口标志。安全标志应在醒目的位置设立,清晰易辨,不得设在可移动物体上。 3.各类信息符号标识要讲求标志的造型、材质,有较强的艺术感,符合有关标准,并与景区环境协调。 4.各类文字说明牌的内容准确,文字规范,字迹清晰,有中英文对照。 5.各类信息符号标志牌摆放位置适当,不妨碍游客观赏景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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